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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一、经贸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国际商会的常设仲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以仲裁方式公正、独立地解决各种契约性或非契约性商事纠纷,组织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现国务院)1954年5月6日的决定,仲裁委员会于1956年设立于中国贸促会内,当时称"中国贸促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1988年正式更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0年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名称。
  仲裁委员会总会设在北京,目前在国内有深圳和上海两个分会以及大连、长沙、重庆、成都、福州等地方办事处,在国内形成了广泛的网络。在国际上,仲裁委员会不断发展同其他国际仲裁机构的友好合作关系,先后与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中心、埃及开罗地区仲裁中心、俄罗斯工商会、蒙古工商会、克罗地亚商会仲裁院、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等机构签定了仲裁合作协议。
  从九十年代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年受案量在世界各大仲裁机构中一直名列前茅。从1993年起,受案数量跃居世界同行首位。在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前,所有的涉外经贸仲裁案件均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现在,虽然国内其它仲裁委员会也可以据当事人协议受理一些涉外案件,但绝大多数的涉外案件仍然由当事人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并裁决。到2000年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成功地受理并审结了7000多例各类案件。案件当事人遍及世界45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可在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随着仲裁委员会2000版《仲裁规则》的颁布和实施,其受案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当事人意愿提交仲裁的其它国内案件,这将为国内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具有国际水平仲裁机构的机会。
  在四十多年巩固发展和不断开拓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加强办公设施等硬件建设的同时,还建立起一支既具有精深专业知识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仲裁员队伍和秘书队伍。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492名,其中包括来自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仲裁员和外籍仲裁员158名。
  随着国际互联网络的迅速发展,域名的大量注册使得因域名与商标专用权及当事人所享有的其他权益相冲突而产生的域名争议不断出现。为了及时妥善地解决有关域名争议,保护域名持有人和其他所有人的正当权益,仲裁委员会成立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该中心根据国内外域名管理机构的授权,依据有关规定负责解决国际互联网络相关域名争议。 高素质的职业队伍、现代化的办公设施、科学的管理体系以及既符合现代化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又具有自己特点的程序规则,为案件的公平审理和裁决的公正性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和坚实的基础。
经贸仲裁业务网站: www.cietac.org

二、海事仲裁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国际远洋、沿海和与海相通可航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过程中产生的契约或非契约性海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由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从具有航运、保险、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中外知名人士中聘任。除了法律专业之外,仲裁员的专业范围涉及海上货物运输、海上保险、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修理、船舶建造、船舶检验、船舶代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港务监督、港口管理、引航技术、海洋环境保护、船舶碰撞、救助、打捞、拖带、海损理算等。仲裁员队伍的高度专业性是海事委员会从事海事仲裁的有效保证,他们在仲裁实践中的高度公正性得到了国内外同行的肯定。海事仲裁委员会努力推动中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友好经贸往来,促进海上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国内外航运、保险、贸易、法律界赢得了良好的信誉。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
海事仲裁业务网站: www.cmac.org.cn

三、因特网域名争议解决
  随着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的迅速发展,各种域名的大量注册,因域名与商标专用权及当事人所享有的其他权益相冲突而产生的域名争议也不断出现。为了及时妥善地解决有关域名争议,保护域名持有人和其他权利所有人的正当权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的批准,于2000年12月成立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下简称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根据国内外域名管理机构的授权,依据有关规定负责解决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相关域名争议。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现已接受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委托与授权,作为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和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负责解决中文域名争议和通用网址争议。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组成。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实行主任会议制。中心下设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中心制定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设立专家名单,实行专家组负责解决争议的制度。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及科学的管理制度,可通过在线方式处理与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相关的事务。中心秘书处可自始至终为专家和案件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捷优质的服务。
因特网域名争议解决业务网站: dndrc.cieta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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